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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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款1.法律事件之當事人、法院名稱、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:本公司前任董事長高英昶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。2.事實發生日:105/01/113.發生原委(含爭訟標的):本公司前任董事長所涉之揚華案業經偵查終結,本案已進入實質審理階段。4.處理過程:本公司因前任董事長高英昶先生於其任職期間內,不僅未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,除造成本公司鉅額之財產損害外,且無端涉入多家上市公司虛偽交易以美化財報之疑雲,遭受刑事偵辦及搜索,嚴重損害本公司之商譽,經公司於105年1月7日以背信罪提起相關之訴訟。5.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:截至民國104年9月30日止,本公司屬WIFI產品之存貨,經評估極可能不具未來經濟價值,故將此產品存貨提列100%備抵減損損失;另本公司其他應收款中屬LED交易產生之其他應收款,經評估收回之可能性極低,故提列100%備抵呆帳。綜上,本公司於104年前三季提列資產減損損失共計新台幣200,307仟元。本資產評估減損損失非現金減損,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。6.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:不適用。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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